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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 资金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哈财采2023〕206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管理行为,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转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优化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的通知》(哈财采〔2023〕19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各预算单位应按照《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哈尔滨市采购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哈财采〔2021〕984号)等的要求,明确政府采购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衔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申报、需求编报、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绩效评价等各环节管理,切实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依法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尽量缩短采购周期,电子卖场合同签订期限由1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服务工程网上超市合同签订期限由1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其他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项目,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时间原则上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完成,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采购人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预留)质量保证金,也不得将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应当符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有关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三、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

采购人应按照与中标供应商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及时足额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对于采购人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的,适合执行首付制的项目,在完成相应工作量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采购人对中小微企业的首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0%以上(含),对小微企业的首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为70%以上(含)。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四、严格管理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的,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认真开展履约验收工作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于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组织并完成履约验收。一是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小组专门负责,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二是拟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三是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四是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要完整、真实地编写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双方共同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采购单位据此在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履约验收公告。五是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采购单位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六、压缩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限

各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压缩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时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采购人应提交备案。

七、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

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过错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合法权益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相关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出补偿申请。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