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系我们

首页 > 行业动态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版完整版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122 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版完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