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系我们

首页 > 地方规范性文件

省财政厅关于确定省本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试行)的通知


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扩大政府采购信息传播范围和渠道,吸引更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发展,结合省本级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经研究,现确定《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周刊网”(www.ctw.net.cn)为省本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容、格式和相关要求,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的有关规定。

二、需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三家媒体中任选其一发布。

三、进口机电设备政府采购招标信息按上述要求发布的同时,必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上发布;国内机电设备政府采购招标信息按上述要求发布的同时,必须在“中国招标周刊网”(www.ctw.net.cn)上发布。

四、要严格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规程,及时统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情况,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定期备案制度。

 二OO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