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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干部员工文明祭扫、清廉过节倡议书

冰凌初绽,时霎清明。2022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深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清廉招标”,公司党委、纪委联合向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发出倡议:

    一、五严禁

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进行祭祀扫墓、探亲访友聚会宴请等活动;

2.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个人的各类款项;

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严禁祭扫活动中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二、四倡议

1.倡导在外亲友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营造安全文明祭奠的社会氛围。

2.倡导通过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员流动、人员聚集

3.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不在城乡道路、广场小区、林地草坪等场所焚烧冥物、燃放爆竹等,维护公共环境,消除火灾隐患。

4.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自觉将清明节祭扫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结合起来,积极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以实际行动示范引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响应。

文明祭扫,清廉过节疫情犹在,切莫大意。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全体干部员工要“除陋习、树新风”文明祭扫工作同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有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公司纪委将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检查工作“清明节”期间“四风”问题的举报按照“零容忍”的态度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响应移风易俗新风尚,做疫情的抗击者清廉的践行者做文明的倡导者,让“清”“明”之风吹散“疫”霾,迎来烂漫春色

 

中共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委员会           

中共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