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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兴财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兴安岭地区森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重新招标】-预成交结果公示

公告
大兴安岭兴财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兴安岭地区森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重新招标】-预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TCL-XB-215051)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7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0月29日23时59分59秒

大兴安岭兴财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兴安岭地区森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HTCL-XB-21505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黑龙江立信长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85万元(人民币) 合格 自中标起至大兴安岭兴财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森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销为止,其中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交付评估报告
2 哈尔滨信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万元(人民币) 合格 自中标起至大兴安
3 大兴安岭兴安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73万元(人民币) 合格 自签订合同起30日内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黑龙江立信长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2 哈尔滨信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3 大兴安岭兴安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黑龙江立信长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响应
2 哈尔滨信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响应
3 大兴安岭兴安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三、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兴安岭兴财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5号

联系人:王群

电话:133393796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张天元、周岩青

电话:0451-8236469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