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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10kV用电工程施工-谈判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10kV用电工程施工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GC20230496、HTCL-XB-231076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10kV用电工程施工。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10kV用电工程施工。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1726274元(含税)。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10kV用电工程施工。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2 计划工期:2023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0月30日,共计35日历天(暂估项目施工期,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具体进场时间及要求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安全目标: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含五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其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3)人员配备要求: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拟派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人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 1 人,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安装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提供其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4)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 (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6)其他要求: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9月1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无效。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9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响应保证金

8.1 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人民币。

8.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7时00分前。

8.3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织路1号

联 系 人:王浩东

    话:0451-8287672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霞、谢涛

电话:0451-82329250

电子邮件:hljzb1_li@163.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