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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银行牡丹江分行准入律师事务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
龙江银行牡丹江分行准入律师事务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3506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龙江银行牡丹江分行准入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3506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够提供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日)如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附自查结果)。
3.5投标人如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附自查结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9月19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银行牡丹江分行准入律师事务所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牡丹江分行准入律师事务所项目

2.2服务范围:代理牡丹江分行公司类贷款本金 3,000 万元(不含)以下、小企业类贷款本金 1,000 万元(不含)以下、个人类贷款本金 300 万元(不含)诉讼案件

2.3服务期限:3年。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入围家数: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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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8家时,成交供应商家数为N-2家(N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3家以下(包含3家),重新组织采购。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913日至2023919每日900分至1600分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平台服务费200元。

3.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3.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

3.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自行下载电子发票;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3.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7供应商可登录www.365trade.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点击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1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爱民街186号

联系人:王照斌

电话:136745537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景双、申明慧

电话:0451-82364697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